作品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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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申请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作品著作权申请

作品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作品著作权变更

著作权变更是指在著作权存续期间,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内容等发生变化。 哪些情况下申请办理变更补充登记? (1)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 (2)作品名称变更; (3)申请登记材料填写错误。 上述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作品内容变化或增加时办理补充登记。

作品著作权补证

作品登记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丢失或破损的,作品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登记的作品为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登记证书后想申请副本的,软件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